|
編者:相信大家對「瀕危物種」這個名詞已經不太陌生了,近年眾多的物種在很短的時間內消失,絕跡於世上,在新聞裡常有報導。物種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消失,跟人類的活動有著莫大的關係。為了讓讀者更了有關解瀕危物種的情況,我們節錄了『世界自然(香港)基金會』的資料單張,分別是編號〔二十〕和〔二十一〕,標題【瀕危物種】,與大家分享。我會在此再次多謝World
Wide Fund For Nature Hong Kong慷慨批准轉載。
瀕危物種
絕種年代
「死亡是一回事,無法再繁衍又另作別論。」
動植物絕種的原因很多,部份基於自然因素,如與其他物種競爭、疾病及氣候轉變導致生境變化等。地球現有的物種以有史以來最快的速度滅絕,較以往的物種滅絕速度高出一千倍,甚至一萬倍之多。物種迅速滅絕與生境遭破壞、環境污染及過量開採自然資源等問題有莫大關係,當中絕大部份是人為造成。
何謂瀕危物種?
時至今日,科學家共錄得約140
萬個動植物物種,但全球物種的確實數目仍不得而知,估計介乎500
萬至3,000
萬之間。估計每年共有17,500
個物種絕種,相等於每30
分鐘便有一個物種在世上絕跡!
表一 瀕危物種的分類及定義(世界自然保護聯盟)
|
類別
|
定義
|
例子
|
|
絕種
|
物種在過去50
年明確在野外消失。
|
渡渡鳥
(於1681
年絕種)
|
|
瀕危
|
物種有絕種危險,如致危因素持續,存活的機會渺茫。
|
大熊貓
Ailuropoda
melanoleuca
|
|
易危
|
可能面臨瀕危威脅的物種。
|
非洲象
Loxodonta
africana
|
|
稀有
|
物種只有少量種群數目,目前未至瀕危水。
|
得州更格盧鼠
Dipodomys
elator
|
瀕危物種面對的威脅
瀕危物種面對的威脅可分為兩大類,一是即時威脅,二是引致威脅的潛在因素。
表二 瀕危物種例子
|
物種
|
估計數目(年份)
|
面對的威脅
|
|
大熊貓
|
少於1,000
隻
|
群落零散分佈、生境地喪失及非法捕獵活動
|
|
藍鯨
|
少於8,500
條
|
非法捕鯨活動
|
|
所有犀牛品種
|
約8,000
隻(1999)
|
生境地喪失及非法捕獵活動
|
|
老虎
|
約5,000
隻(1999)
|
生境地喪失及非法捕獵活動
|
即時威脅包括生境地喪失、過度開採資源、外來物種入侵造成競爭,及種群細小導致存活機會偏低。這些即時威脅中,以生境地喪失的影響最為嚴重,各界尤其關注熱帶雨林及濕地消失帶來的後遺症。據估計,每星期遭夷平或破壞的森林逾40
萬公頃,全球更有半數的濕地遭填平,迫使數以千計的物種瀕臨絕種。
野生生物貿易是另一個備受關注的範疇。每年,國際野生生物貿易的交易額高達250
億美元,其中四分之一屬於非法貿易,對稀有及瀕危物種構成莫大威脅。
污染帶來的直接及間接影響也是導致全球物種滅絕的主要因素。「溫室效應」可帶來各種嚴重影響,包括因水平線上升而導致沿岸低窪地區發生水災,及部份植物種類消失,尤以生長於高山或高緯度地區的植物最為明顯。
「酸雨」正逐步摧毀北美洲、歐洲、中國及其他國家幅員廣闊的森林,同時也導致海洋及河流的酸鹼度下降及鋁的濃度上升,危害海洋生物的生存。
殺蟲藥氯苯三氯乙烷(DDT)對游隼Falco
peregrinus
的嚴重影響眾所周知,導致游隼因不能成功繁殖而數目大降。此外,尚有很多人造化學物質對自然環境造成的影響直到現在才相繼為人類發現。
為何須關注生物絕種?
人類雖末能完全了解大自然的奧秘,但所有生物在大自然都有難以取替的地位。人類與其他哺乳動物一樣,位處食物鏈的最頂級,必須依靠多樣化的生態系統才能維持生命。人類歷史邁向文明的過程中,利用各種自然資源來適應生存及輔助社會發。然而,人類肆意開發自然資源,完全違背持續使用原則,結果生境遭破壞或改變,最終導致野生生物絕種。地球上的生物關係複雜,互相依賴生存,藉此繁衍下一代。每當一個物種的數目突然下降,其他物種,包括人類,都會受到牽連。大量野生生物絕種,人類能否存活下去也成疑問。
絕種代表永遠消失,這種喪失是無法挽回的。故此,不論是為野生生物或人類,甚或我們的下一代著想,立即保護自然環境實刻不容緩!
瀕危物種面對的威脅
不同物種賴以生存的生境各異,不同的瀕危物種面對的威脅也各有分別。然而,總括來說,全球人口增加,人類對土地及各種自然資源的需求不斷上升,都對野生生物構成沉重壓力。
保護措施
保護區
以中國四川的大熊貓保護區為例,把某個物種經常出現的地點列為保護地區或自然保護區,可確保物種賴以生存的生境得到保護,是目前最有效的保護措施。
人工繁殖
在某些情況下,把從野外捕捉的動物轉移到動物園或繁殖場飼養,也是可行的保護措施。待物種上升至一定數目,便可把牠們釋返合適的自然生境。然而,並非所有物種也適合在人工生境棲息,部份更可能因而出現繁殖問題。此外,人工飼養的動物的獵食技能及感應危險的能力會受到一定影響,因此人工飼養並不是保護瀕危物種的萬全之策。
國際條約及本地法例
保護瀕危野生生物須與世界各國保持緊密合作。透過立法及引進國際公約,可加強政府監管及促進各國共同承擔保護野生生物的工作。以下列出部份本港通用的保護瀕危物種國際公約及本地法例。
保護重要生境的公約
《拉姆薩爾公約》Ramsar
Convention
《保護國際重要濕地作水禽生境公約》又名《拉姆薩爾公約》,旨在推廣善用世界各地的濕地,確保濕地資源得以持續使用,惠及我們及下一代。現時全球共有120
個國家簽署成為締約國,包括中國及英國(編者:新西蘭於1976年加入)。締約國必須阻止濕地
生境遭受侵佔。如境內的濕地發現某一個瀕危物種,而且數目佔全球總數的1%或以上,便須把這片濕地列為國際重要濕地。后海灣內灣及米埔的濕地於1995年根據《拉姆薩爾公約》劃為國際重要濕地,可找到多種生境及野生生物。每年到后海灣越冬的水鳥逾65,000
隻,包括瀕危鳥種黑嘴鷗及黑臉琵鷺等。以黑臉琵鷺為例,全球僅存約650
隻,單在米埔越冬的數目便佔全球總數的25%。
米埔及后海灣內灣成為拉姆薩爾濕地後,香港特區政府及中央政府便須履行這條國際公約的責任,保護這片濕地不受發展影響,使我們能同享這寶貴的自然寶庫。然而,引進這條國際公約,並不表示米埔及后海灣內灣濕地面對的威脅自動消失。政府有需要制定一套全面的政策,平衡米埔鄰近濕地的發展壓力與環境保護,才是保護這片濕地資源及棲身其中的野生生物的關鍵。
《波恩公約》CMS
– Bonn Convention
《波恩公約》又名《保護遷徙野生動物物種公約》,旨在保護世界各地的遷徙動物。附錄一載列的遷徙動物屬於受保護物種,牠們在所有或大部份分佈區域面臨絕種威脅。載列於附錄二的遷徙動物物種,目前未得到妥善保護,有待其原產國制定具法律效力的物種保護協議加以保護。香港自1985
年開始引入《波恩公約》(編者:新西蘭於2000年加入)。
《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CITES)
《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又名《華盛頓公約》或《華約》,共有118個締約國,共同監管販賣瀕危物種的貿易活動。公約附錄一載列禁止買賣的全球極度瀕危動植物物種;締約國進出口附錄二的瀕危物種須先申請准許證;列入附錄三的瀕危物種的全球種群主要分佈於一個國家,若要把這些物種從原產國出口,必須預先申請准許證。中國為這公約的締約國,自1976
年,公約開始在香港實行。(編者:新西蘭於1989年加入)
|